金年会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修訂稿)

低值耐久品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50元以上但未達到固定資産标準,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态的資産。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夠固定資産和低值耐久品标準的設備、儀器、容器、小工具、一般辦公用具和文娛體育用品等。如筆墨紙張、玻璃試管、羽毛球、乒乓球以及普通清潔衛生工具等。

為了加強學校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減少浪費,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采購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應根據學校實際需要和庫存情況,有計劃地進行,并建立驗收、領用和保管制度。

二、低值耐久品(含部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應設立單獨賬簿進行管理。

三、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的購買應根據學校各專業部、處室實際消耗的統計資料,并結合當年學校經費的可能和庫存情況,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作出相應的采購計劃,根據内控制度,經審批後方可購買。

四、低值耐久品和易耗品入庫前,必須及時認真組織驗收辦理入庫手續。驗收時必須注意質量的檢查;驗收中發現問題應立即根據有關規定向供貨或運輸單位提出,及時辦理退換或賠補手續。

五、學校财産總保管員和各專業處室負責财産保管工作的人員,應對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做到科學有序,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開、賬物對号、固定存放,便于收發和檢查,嚴防損壞、變質、丢失。

六、嚴格領退手續,在用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設立登記簿,登記其分布、使用及消耗情況,專人保管。

七、建立清查盤點制度,堅持月結、季盤點。盤點内容一般包括收發有無錯誤、賬物是否相符、物品有無變質及損壞情況。

八、學校财産總保管員和各專業處室負責财産保管工作的人員要按時清查盤點多年不用的積壓、呆滞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對其應按有關規定,積極進行修舊利廢、改制利用和調劑處理。

九、學校财産總保管員和各專業處室負責财産保管工作的人員應負責賬、物相符。

金年会

2021年3月